師父黃崇法大師在講經說道中說到 道教戒律
道教的戒律是對道士和奉道者行為舉止的規範,是道士區別俗人的顯著特征之一。道教通過戒律的規範,以使務道者和奉道者改正一些不良之習,清凈自己的心身,精進自己的修行,最終體合正道。道教的戒律主要有:戒文、律文和宮觀清規。
道教自創立之初,就制定有戒律。如張道陵天師創立道教時,就制定有“想爾九戒”,要求務道者做到“行無為;行柔弱;行守雌勿先動”,隨後又有“女青鬼律”問世。魏晉以來,隨著三洞道經的整理問世,戒律經文越來越多,並形成以歸根積功“五戒”為基本的、簡繁不一的各種戒律。
從入道到修道的各種規範都非常具體詳盡,並有其歷史演變完善的過程。現存《道藏》的“洞真”、“洞玄”、“洞神”三部中都有“戒律類”。各種戒律經文有數十種之多,由此可見道教對戒律規範的重視。
戒是道教約束道士言行,防止“惡心邪欲”、“乖言戾廳’的規戒。戒是戒條,主要以防範為目的。戒條有繁有簡,規範有弛有嚴,有上、中、下三品之分。有有得戒無得戒之說。有齋戒與法戒之異等。道教內不同宗派,還有一些差異,如全真道戒律、清現較繁而且嚴格,正一道則較為簡約,但歸根積功“五戒”的基本規範都是一致的。
律也是道教約束道土言行,防止“惡心邪欲”、“乖言戾行”的律文。律是律文,以懲罰為手段。律文是根據戒條而建立的,常見律文有《玄都律文》、《女青鬼律》等等。
清規是道教全真派對違犯戒律的道士的懲處條例。戒律為警戒於事前的行為準則,清規為懲處於事後的處罰條例。清規一般由各道觀自己訂立。清鹹豐時,北京白雲觀所訂清規二十三條,則有“跪香”、“遷袇”、“逐出”、“杖責逐出”等懲處名目,現在已基本不實行。
道教制定戒律是告誡道人清心修道,虔誠煉養,使道人精、氣、神能眾妙歸一,且能更好地繼承道教的優良傳統和精進自我修行,提高自我修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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